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事故书出可以提车但需等待进一步通知。认定根据规定,可提需等待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后的事故书出五日内,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会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车辆。认定
一、可提事故认定书出来可以提车吗
当事故认定书出具之后,事故书出受害人确实有权申请取回被扣押的认定车辆。但这一过程并非立即进行,可提而是事故书出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明确指出,认定自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的可提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书出事故车辆。
2.在认定书出具后,认定还需等待相关的可提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并在五日之内收到通知,方可提车。
因此,事故认定书出来后,车辆并非立即可以提取,而是需要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进一步通知。
二、如何提取事故认定书后的车辆
律师在线提醒您,提取事故认定书后的车辆,首先需要确保已经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
1.收到通知后,当事人应按照通知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及事故认定书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提车手续。
2.在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填写一些表格或进行简单的询问,以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完成这些步骤后,即可领取被扣留的车辆。
3.提取车辆时,务必注意检查车辆状况,如有损坏或缺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

三、提车时费用由谁承担
1.关于提车时的费用承担问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也给出了明确规定。因扣留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2.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按照程序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但当事人逾期未领取,那么在这段期间所产生的停车费用则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因此,在提车时,如果车辆停放时间较长并产生了额外的停车费用,当事人需要自行承担这部分费用。同时,也应注意在提车时及时结算相关费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